人才派遣能為企業帶來什么好處?
人才派遣也稱人才派送、人才租賃,是指用人單位通過人才中介服務機構選聘急需的人才,并由該機構分別與用人單位和派遣人員簽訂人才派遣合同和派遣員工合同,東莞人才派遣以規范三方在派遣期間的權利與義務,同時通過該機構為所聘人才發放薪酬、代辦社會保險、管理檔案等一種新型的用人方式。
(1)用人機制更加靈活。由于派遣員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只是一種簡單的有償使用關系,用人單位對派遣員工可以“只用不管”,從而徹底解除了員工對用人單位的依附關系,從根本上解決了“員工能進不能出”、“能上不能下”、“干好干壞一個樣”的人事管理痼疾。
(2)內部競爭更加激烈。用人單位采用正式、派遣和外包幾種不同層次的組合用工形式,并根據員工表現時期在不同層次上合理流動,不僅可以使較低層次員工的競爭更加激烈、員工積極性更高,而且可以使較高層次的員工危機感更強。
(3)人力資源成本更低。使用派遣員工,亦可以通過人力外包,簡化職能部門,提高綜合管理效益;減少招聘費用,降低招聘產生的人事成本;散客通過市場化定價,降低派遣員工的薪酬支出;適可根據經營狀況,隨時增減員工數量,總體降低人力成本支出。
(4)人事事務工作壓力更小。派遣員工的招聘選拔、檔案接轉、社保繳納、工傷處理、后勤管理、勞動關系建立與解除、勞動糾紛處理等均由派遣機構負責,不僅節約了成本,使管理更加專業、規范,而且徹底解放了人力資源部,使其能夠更加專注于對核心人才的管理和服務。
(5)合理避稅。我們簽定人才派遣協議后,工人工資和保險費開具的是勞務費發票,可以抵國稅,減少企業負擔。
(6)對實際用工單位可以避免故固定期合同的風險。
(7)幫助人力資源部門從繁重的重復性事務中解脫出來,專注于核心的戰略性工作,從而提升人力資源管理和核心競爭力。
(8)降低用工成本和管理成本,舒緩資金安全壓力,克服企業很多的規模經濟弱點。在國內由于勞工權利意識的高漲,就業安全體系和勞動法令的普及,人事直接、間接費用及外圍成本不斷爬升,人力資源管理業務外包和人才派遣則可以較低企業風險,擺脫雜務干擾,最終引導企業專心經營核心資源,發展核心競爭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