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勞動合同法頒布實施后,出現了人力資源勞務派遣單位數量大幅增加,勞務派遣用工規模迅速擴大的情況。勞務派遣單位過多過濫,經營不規范;許多用工單位長期大量使用被派遣勞動者,有的用工單位甚至把勞務派遣作為用工主渠道;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同工不同酬、不同保障待遇的問題比較突出,參與企業民主管理和參加工會組織等權利得不到很好落實,一些被派遣勞動者長期沒有歸屬感,心理落差較大。
第三十五條:用工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和本條例有關勞務派遣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以每位被派遣勞動者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十四條規定:從事建筑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并在執業資格證書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
第二十八條: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東莞市君銳勞務派遣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訪問量:
【百度統計】
網站地圖 sitemap 技術支持:東莞網站建設 電 話:0769-86364848 傳 真:0769-86328366 地 址:廣東省東莞市石碣鎮石碣科技東路2號303室 東莞勞務派遣,東莞人才派遣,東莞人力資源,東莞人才租賃,專業人力資源外包商,專業人才派遣服務商 * 本網站資料屬東莞市君銳勞務派遣有限公司所有,未經允許不得轉載* [后臺管理] 粵ICP備17006258號 |
|